現貨成交機制
Maker、Taker 差在哪?部分成交、平均成交價與手續費
拆解掛單方與吃單方、價格時間優先、部分成交及平均成交價,理解委託不等於單一成交。

Maker 與 Taker 描述的是一筆成交如何取得流動性,不是使用者的固定身分,也不能只看委託名稱判斷。真正要看的是:委託進入市場時,是留在訂單簿等待,還是立刻與既有委託撮合。
限價單不一定是 Maker
- 委託沒有立即成交,而是留在訂單簿提供流動性;日後成交的部分通常按 Maker 計。
- 委託立即與簿上既有委託成交;這部分通常按 Taker 計。
例如最佳賣價是 100:
- 買入限價 99,通常先留在簿上,可能成為 Maker。
- 買入限價 101,會先與 100、101 以內的賣單成交,立即成交部分是 Taker。
若平台支援 Post Only,它通常會阻止委託立即吃單;但具體行為可能是拒絕、取消或調整,必須看產品規則。
一張委託可能同時被拆成兩種費率
假設送出買入 1 BTC、限價 100:
- 簿上只有 0.4 BTC 可以在 100 或更低價格立即成交;
- 剩餘 0.6 BTC 留在 100 等待。
前 0.4 BTC 是 Taker 成交;後 0.6 BTC 若日後被其他委託撮合,可能按 Maker 計費。部分成交不是例外,而是訂單簿交易的正常結果。
把費率換成實際金額
假設前 0.4 BTC 的成交額為 40,000 USDT、Taker 費率 0.06%;後 0.6 BTC 的成交額為 60,000 USDT、Maker 費率 0.02%:
- Taker 費:40,000 × 0.06% = 24 USDT;
- Maker 費:60,000 × 0.02% = 12 USDT;
- 合計費用:36 USDT。
若只用整張委託的 Maker 費率估算,會少算立即成交部分。費率也可能按帳戶級距、活動或扣費資產調整,因此應以逐筆成交紀錄為準。
平均成交價要按成交量加權
若一筆委託得到:
- 0.2 BTC 成交於 99;
- 0.3 BTC 成交於 100;
- 0.5 BTC 成交於 101;
平均成交價是:
(0.2 × 99 + 0.3 × 100 + 0.5 × 101) ÷ 1 = 100.3
不能把三個價格直接取平均,也不能用最後一筆成交價代表整張委託。
真實交易成本不只有費率
應把成本拆成三層:
- 明示費用:Maker/Taker 費率乘以各自成交額。
- 價差:立即成交通常跨過買賣價差。
- 滑價與機會成本:市價或積極限價可能滑價;保守掛單則可能錯過成交。
費率較低不代表總成本一定較低。為了省 Maker 費而把價格掛得太遠,最後追價成交,總成本可能更高。
可以用「有效買入價」統一比較:
有效買入價 =(成交總額 + 買入相關費用)÷ 實得資產數量
賣出則用扣除費用後的淨收入除以賣出數量。這比單看手續費率更能反映真實執行品質。
查核成交紀錄時看四個欄位
- 每筆 Fill 的價格與數量;
- 每筆 Fill 的 Maker/Taker 身分;
- 費用金額與扣費資產;
- 未成交餘額是仍開放、已取消,還是已過期。
只有把逐筆成交加總,才能還原平均價格、實際費用和完整部位。
延伸閱讀
核對資料
費率級距與折扣會調整,本文不提供固定費率;計算時應使用成交當下帳戶顯示的規則。
